公義及蒙福

羅馬書 4:6-8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。「得赦免其過,遮蓋其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;主不算為有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。」


大衛所指的人是誰呢?

其實,大衛很多著作都具預言性,指向即將降臨的彌賽亞 — 基督耶穌。但在這節經文中,大衛卻在預言你和我,即是教會!

大衛說:「主不算為有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」,意思是即使人犯了罪,神卻不會計算他的罪,更不會審判或懲罰他。為什麼?因為耶穌已經為世人,在十字架上受了審判和刑罰,以及被定罪。

人能蒙福,是因為神加給他的義。而你需要明白的真理是,你是稱為義和有福的人!當你接受基督為你的救主,神就不再因你的罪審判、譴責、懲罰你,因為你過去、現在、未來的罪,都已經在十架上一次過被審判和定罪了!

因此,聖經形容耶穌在十架上的工作是「已成就的工作」(約翰福音 19:30)。祂已經為你承擔所有的罪。你是蒙福的,因為神從此不再計算你的罪。

使徒約翰也在他書寫的經文中確認了。他提到:「若有人犯罪,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,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。」(約翰一書 2:1)在新約的恩典之下,耶穌就是你的中保,每當你犯了過錯,衪也會在神面前代表你。

那你犯罪的時候應該怎麼做呢?只要單單仰望耶穌並感謝祂寶血的救贖。感謝祂是你的中保,感謝祂的寶血遮蓋了你所有的罪。

那你需要承認所有犯過的罪嗎?好吧,這在現實中是不可能實現的。事實上,這樣做的話你可能整天都只能祈求寬恕,也會慢慢建立「罪的意識」,使你的生命充滿譴責。所以,不要覺得你必須承認所有罪才能接受耶穌的寬恕。當你一開始接受耶穌進入你的生命時,你就已經領受了祂公義的禮物,你的所有罪就已經被神寬恕了。

現在,是時候開始每天都都帶著「公義的意識」了!

韋恩牧師


每日一思

今天的好消息是,神不會審判或譴責你,因為你所有的罪都已在十架上被審判。